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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條例」)第31(1)條的規定,數字政策專員必須為每一個認可核證機關備存聯機的及可供公眾查閱的紀錄。
1.有關郵政署署長的披露紀錄
2.有關電子核證服務有限公司的披露紀錄
3.有關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的披露紀錄
已撤銷認可的核證機關的披露紀錄存檔
1.有關銀聯通寶有限公司的披露紀錄
2.有關網際威信(香港)有限公司的披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