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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策办公室数字基建科负责确保足够和安全稳健的数字基建,并推动与不同产业合作,支持数字政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欢迎资讯科技供应商向政府供应产品及服务。
为订立明确的法律架构以推动电子商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发展,政府于2000年1月制定《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条例」),并于2024年1月作最新修订。
我们作出必要的制度安排,以确保香港的地区顶级域名(“.hk”和“.香港”)得到妥善的管理,合乎公众利益。
我们协调、开发和部署共用和连合资讯科技应用系统,以供局/部门采用。
我们监督推动产业发展的措施和合作项目。
我们监督和执行有关政府资讯科技项目管理及保安的政策和措施。
我们就数字基建和数据的联通推动与内地更紧密合作,并深化跨境发展,特别以大湾区为出发点开展工作。
我们为政府内部和市民提供服务时,已逐步采用多项国际认可的标准及方法,并发展出自己的良好作业模式。
我们与不同经济体系建立双边合作框架,目的是与有关政府机构和业界组织建立互惠的关系,发挥协同效益,以促进各经济体系在信息及通讯科技的发展,从而提升我们在全球知识型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国际地位。
推行多功能智慧灯柱旨在收集空气质素、道路车流等实时城市数据,并配合5G服务数码基础建设的发展,以推动智慧城市发展。
香港特区政府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开始向市民签发智能身份证,而具备更强防伪特征的新智能身份证亦于2018年11月推出,并会逐渐取代旧有智能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