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化批核便民高效
對於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受託人的破產案,該署每年處理超過2,000宗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提交的《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不反對確認信》)申請。破產人在取得《不反對確認信》後,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為便利市民申請《不反對確認信》,破產管理署現已提供電子提交渠道,讓市民透過「智方便」使用該署的網上服務。為進一步提升服務質素和效率,破產管理署已將有關批核和發出《不反對確認信》的流程自動化。署方透過善用部門已存有的數據(例如申請人的個人資料),並套用預設的審批規則,節省核實申請資料、審查、預備和發出回覆電郵的人力需求。此舉有助縮短處理申請的時間及減低發生人為錯誤的風險。對申請人而言,流程優化後,不但減少所需提供的申請資料,亦可更便捷地收到申請結果及批核文件。
業務流程自動化讓政府能更快捷高效提供公共服務,同時提升用戶體驗和整體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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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下此精簡措施主要在這些範疇帶來改善

精簡業務流程

加強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