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What's New


良好作業模式2.14 – 避免使用者意外觸碰螢幕或允許使用者撤銷操作 (基礎級別)


功能應以觸碰再鬆開方式(up-event, 即從屏幕上鬆開手指),而非以觸碰方式(down-event, 即手指觸摸屏幕)的操作來啟動。如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機制亦算是符合此無障礙要求:

  • 能夠在動作完成前中止操作指令;或
  • 能夠在動作完成後撤銷操作指令

如觸碰式的操作是有必要的(例如模擬鋼琴鍵盤的程式),則屬例外。

 

修正前 修正後
開燈
使用者的手指接觸到流動應用程式內的「開關」按鈕時程式都會即時執行。 在使用者接觸到開關按鈕並鬆開手指時,照明系統才會亮起。
當使用者的手指接觸到流動應用程式內的「開關」按鈕時,照明系統會亮起。
在這種設計下,當使用者觸碰到按鈕時,無論是意外接觸與否,程式都會即時執行。
當使用者接觸到流動應用程式內的「開關」按鈕後並鬆開手指時,照明系統才會亮起。
取消動作當使用者接觸到開關按鈕後,使用者透過將手指拖出按鈕區來取消操作。
當使用者接觸到流動應用程式內的「開關」按鈕後,流動應用程式應允許使用者透過將手指拖出按鈕區域並鬆開手指來取消操作。

 

W3C WCAG 參考: 2.5.2 指針取消